什么是原产地证书?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原产地证书?有什么区别?

巨东新闻 2022-08-01 17:13:28 | 阅读:
Q: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有什么区别?
A:原产地证书与原产地声明具有相同的功能,可用于证明所载货物的原产地。优惠贸易协定(以下简称 “协定”)项目下的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也可以向进口方申请优惠关税待遇。两者的区别在于签发主体不同:原产地证书要求企业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声明由企业独立出具,不得向签证机构申请。

Q:原产地证书有哪些类型?
A:根据用途分类,原产地证书类型可分为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包容性原产地证书、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和特殊原产地证书。
Q: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什么?
A: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又称一般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自己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货物原产于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国海关往往根据一般原产地证书,对进口货物实行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志管理、国家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贸易措施。目前,中国向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出口的货物,只要符合中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就可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Q: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什么?
A:普惠制是普遍优惠制(GSP)简称发达国家(惠国)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受益国)出口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是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进口关税减免。包容性原产地证书是受益国授权签证机构根据包容性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颁发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格式遵循《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书(联合申报证书)格式A》(FormA),受惠国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特别委员会规定的优惠问题统一样式自行印制,并按照惠国有关规定填写发放。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发达经济体取消了对中国的包容性待遇。例如,2012-2019年,乌克兰、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欧盟、土耳其、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取消了包容性出口商品的关税待遇;2021年,欧亚经济联盟宣布取消包容性关税待遇。
包容性待遇取消后,中国出口到相关国家或地区的货物需要证明原产地的,可以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适用最优惠国家的税率。有关国家或地区与中国签订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企业也可以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适用协定税率。
由于普惠制的非互惠性,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单向优惠”原产地证书。在中国,类似的还有:对于最不发达国家来说,(LDCs)台湾省农产品零关税政策项下的原产地证书,特别优惠关税待遇。
Q:什么是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
A: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指参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授权签证机构按照有关原产地规则颁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货物从另一方进口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书面凭证,被称为国际贸易“纸黄金”“优惠券”。
Q: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什么?
A:特殊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或国家根据政治贸易措施的需要,对特殊行业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如《金伯利进程证书》、《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欧盟烟草真实性证书》等。特殊原产地证书上列出的商品均为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符合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的具体原产地规则。
Q:目前,企业可以出具哪些协议?
A:截至2022年4月,企业可在《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区域综合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出具原产地声明,货物在进口国享受关税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我国规定,只有经海关批准的出口商才能出具原产地声明。
Q:中国的原产地声明在格式和内容上是否相同?
A:不同的优惠贸易协定对原产地声明的内容有不同的要求——《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声明采用固定格式;《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的原产地声明应注明固定文本,并与相关商业文件有关;《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综合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原产地声明对声明中包含的最低信息要求也有相应的规定。

Q: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什么?
A:背对背原产地证明是《区域综合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目下的一种特殊原产地证明,是指中间成员国在中间成员国拆分后,可以根据首次出口缔约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在原产地证明数量和有效期内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或原产地声明。使用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再次出口货物,在进口国享受协议税率,大大提高了企业销售策略和物流安排的灵活性。
 
Q: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有哪些?
A:在中国,海关总署管理原产地证书的签证工作。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包括海关总署所属各级主管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企业可以通过上述机构为出口货物申请原产地证书。
Q:如何在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A:海关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发流程包括:企业备案、证书申报、原产地确认、证书签发。
企业在办理原产地证书相关业务前,应当先在当地海关办理一般企业原产地备案。
有两种备案方式。“两证合一”备案:需要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通过“两证合一”自动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如果信息不完整,只需进行记录更改并补充相关信息。手动输入备案:不需要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办理外贸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综合平台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新用户注册”,按提示进入备案申请界面,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文件扫描或照片上传到平台等操作。
企业需要自行打印证书,同时完成企业电子印章和授权人员签名手写信息的上传和授权操作。
原产地备案完成后,企业可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综合平台申请原产地证书,根据不同原产地证书的填写规范,如实申报进出口信息、运输细节、商品说明、原产地标准等信息。
在审核原产地证书的过程中,海关将确认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或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证书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使用自动双面打印的彩色打印机打开自动打印的原产地证书A4.在纸上打印原产地证书。对于尚未打印的原产地证书,企业应使用针头打印机在申请的空白证书上打印原产地证书,并按证书要求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授权人员签字后,到签证海关办理证书签发手续。
当企业首次启动备案时,系统将授予签证机构和许可机构。后续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向所属备案机关申请变更签证机关和许可机关。
Q:原产地声明怎么处理?
A:中国规定,原产地声明应由中国海关批准的出口商发布。经批准的出口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掌握相关协议下的原产地规则;建立完整的原产地资质文件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海关批准的出口商管理信息系统发起批准的出口商认证申请。
已完成外部信息交换或外部信息交换或宣传,如需发布原产地声明,可通过经批准的海关出口商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需要发布原产地声明的类型,点击进入详细信息界面,并根据提示进行操作:输入原产地声明的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和货物信息。如果发布中国-瑞士原产地声明和中国-毛里求斯原产地声明,打印前还应上传相关商业文件附件。需要注意的是,原产地声明中列出的所有货物必须在经批准的出口商的货物信息列表中。
如果需要开具RCEP背对背原产地声明,经批准的出口商可先在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中输入原产地证明数据(电子网络实施后无需进行此操作),方可发布背对背原产地声明。
经批准的出口商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海关发布原产地声明,无需海关审核。经批准的出口商应对其出具的原产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原产地声明出具后,出具人员应当按照适用协议的具体要求签字或盖章,确认原产地声明所列货物符合相关协议原产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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