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锂电池及锂电池设备的包装要求

出口锂电池及锂电池设备的包装要求

巨东新闻 2022-08-03 11:40:23 | 阅读:
锂电池已广泛应用于个人消费品、工业生产、运输等行业。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锂电池几乎随处可见,比如我们使用的手机电源、电动汽车电源、充电宝、常见的电动园林工具、自动扫地机器人等。

一方面,锂电池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产品的特点,锂电池存在很大的潜在危险,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其他事故相比,发生时间更短,更难完全扑灭,会造成重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从2016年的三星Note7手机电池着火,到2020年7月浦东机场飞机着火,特别是2020年1月,中远航运国际贸易集装箱船装运锂电池舱着火,影响集装箱131,造成巨大损失,所有这些事故总是提醒我们:锂产品安全风险一直存在。

锂电池的分类
第一类是单独运输的锂电池。锂电池作为一种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含有金属锂,通常不能充电,而锂离子电池不含金属锂,可以二次充电。在单独运输时,它们是相应的UN编号是3090和3480。
第二类是与设备一起运输的锂电池。在实际贸易运输中,锂电池经常与设备一起运输,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另一种是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无论上述情况如何,根据是否含有金属锂,分别对应UN编号是3091和3481。
第三类是锂电池驱动的设备或车辆。近年来,各种以锂电池为动力的新能源汽车层出不穷,包括自行车、汽车、平衡车等。国际海运危险法规已经分配给这些产品UN编号3171。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锂电池及其锂电池产品检验监督主要依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民航组织《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和《危险货物出口包装检验规程》(SN/T0370.1-2009)(SN/T0370.2-2009)(SN/T0370.3-2012)等等。
例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出口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测试并提供测试总结。每个电池和电池组应配备安全排气装置。如发生普通事故,应设计防止应力损坏;每个电池和电池组应配备有效装置,防止外部短路;每个包含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的电池组应配备有效装置(如二极管、保险丝等)。;电池和电池组制造商必须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等。

出口锂电池及锂电池设备的包装要求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清单》包装指南P903条款中提到了以下要求。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进行划分,适用于该指南UN3090、3091、3480、3481项下相关货物。
1.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电池或电池组因容器中的移动或位置变化而损坏。容器必须达到II类包装的性能指标。对于总重量大于等于12公斤的电池或电池组,采用坚固、耐碰撞的外壳,以及此类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还需要有坚固的外包装、保护罩、托盘或其他搬运设备。同样,电池或电池组也应固定,不得意外移动,电极不得承受其他堆放物品的重量。
2.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或电池组,除其容器外,必须达到II设备必须固定类包装的性能指标,不得在外容器内移动。电池或电池组必须完全包裹。
3.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或电池组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采取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意外启动。同时,防止电池或电池组短路。
4.当包装包含设备中的锂电池和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组合时,应在包装上标记“锂金属电池与设备放置在一起UN3091或锂离子UN3481”。如果包装中同时含有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则应根据两种电池类型的要求同时标记包装。

除国际海运危险包装指南外P除903中的几个要点外,还有以下检验监督重点需要注意:
首先,无论是锂离子电池组,还是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都必须在容器外标明瓦特-小时比。
二是锂电池产品不适用于限量包装,也不适用于免量包装。
第三,包装必须张贴锂电池的专属标志或标志。符合188条款的锂电池或锂电池组件使用“矩形标记”。其他锂电池或锂电池组件使用9类危险货物“菱形标志”。但不排除部分国家和地区要求同时张贴两个标志,只要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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